小区老房子管道堵塞 谁来为疏通埋单

居住环境讲究干净整洁,当环境发生变化,譬如下水道堵塞,作为居民着急的心情可想而知,出钱维修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市民罗先生最近就遇到这样情况,钱出了渠也通了,但是心里还堵着,究竟是什么事情让罗先生揪心呢?请看今天的调解。

这个春节假期,罗先生为了下水道堵塞的事忙个不停,因为房子比较老,正所谓“牵一管”而惊动全楼,在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罗先生先行垫付维修的费用,没想到下水道搞好了钱却收不回。而且有住户提出这样的要求:

市民 罗先生:属于公共处理的部分包括清理化粪池,和疏浚堵塞管道,花了2000元,我那里是出租屋,有3位业主派出代表,和社区说他们愿意给钱,但是要求我保证房子以后不出租,怎么会有这样的条件,不给就算了,我当作破财挡灾,这事情越想越不对劲

社区发言人 敬叔:他们对你出租有意见吗

市民 罗先生:这10多年来,租住屋已经被妖魔化了,我也没办法

是不是因为房子出租的问题,导致其他住户不愿意分摊维修费呢?接下来,社区发言人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再次上门,了解一下其他住户的真实想法。

(4楼敲门镜头)

蓬江区江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阿姨你好,我们是居委会的

社区发言人 敬叔:你好,上一次说到修水渠的事情想听听你的意见

蓬江区江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罗先生也想面对面谈

5楼住户:你召集一班人才行

罗先生:不用,可以单独聊

4楼住户:这不是单独的问题,要大家一起协商

社区发言人 敬叔:这个提议也是好的

5楼住户:你们再去5楼6楼找其他居民

(5楼敲门镜头)

蓬江区江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大家见面谈谈

5楼住户:你们来得正好,把大家叫齐,因为2楼的(罗先生)欺骗人,我清楚这些问题

蓬江区江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那么在你家里谈可以吗

5楼住户:没问题,最好把4楼6楼都叫上。

没想到5楼的住户一开口就指责罗先生,看来邻里之间的矛盾早就有了,一场居民协商会看来势在必行。

社区发言人 敬叔:要把你家里踩脏了

5楼住户:不要紧,进来坐吧

因为6楼的住户外出,3楼长期没人居住,所以这次的居民协商会就由2楼的罗先生,与4楼5楼住户一齐参与。

社区发言人 敬叔:罗先生,你把事情发生的经过讲一下,还有居委会工作人员怎么做工作的,大家都说说

罗先生:年初四的时候,我开门一看,污水涌出来,我当时还叫你(5楼)进去看看。

5楼住户:你清理自己家里的厕所堵塞,还让我们出钱,我心里面已经有气了,等于你家里装修叫我凑钱,我当时也不理那么多

4楼住户:没商量啥都没有,街坊住在这里几十年,有什么问题大家要坐一起商量啊

社区发言人 敬叔:你们当时有没有贴出通知

蓬江区江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当时有贴通知,(5楼住户:是修好之后才贴的通知,为什么不预先和我们商量),刚才罗先生也说了堵塞的情况想快点解决,他说下面的管是公用的,希望大家分摊,看看能不能收到钱,收到就收,收不到自己垫付,不是说一定要你们凑钱,然后你们找了6楼做代表,说要罗先生保证以后不出租才给钱

社区发言人 敬叔:你接受6楼的表态吗

5楼住户:我也不接受,这不是钱的问题,要分清事实真相,因为出租住的人多很复杂,而房子里面只有一个厕所,有些人太急受不了,拿报纸包着大便从窗口扔下来

4楼住户:还有人在楼梯小便

住户们明显对罗先生搞出租早有看法,他们猜测这次下水道堵塞和租客不良的生活习惯有密切的关系。为了缓解现场的气氛,敬叔马上转移话题。

社区发言人 敬叔:刚才我也听到了,主要还是我们居委会没有按照常规方法去做,结果住户产生了意见

4楼住户 5楼住户:多少钱我们不知道,怎么修我们不知道,怎么说都可以啦!

罗先生:你们就是不想给钱

说到钱的问题,大家的情绪马上激动起来,这堵的不仅仅是下水道,更堵住了整栋楼住户的心,既然这次维修的程序没做足,敬叔认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以改进。

社区发言人 敬叔:这件事情正如刚才我说的,如果按照常规操作,应该先通知然后打价收钱最后施工,如果是这样应该不存在问题,因为是春节时间比较特殊,而且罗先生比较急,所以向居委会工作人员承诺,如果收不到钱就自己出,今天调解到这里,气大家也出了,作为经验也好教训也好,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按照常规操作来做,这样减少居民之间的误解,这样就和谐了,既然罗先生当时已经表达,那么这笔维修费你出了算了,不要再去争其他事情,我认为是这样

罗先生:我听敬叔的话,我一直都有这个打算

社区发言人 敬叔:只能这样了,不要让居委会难做,毕竟他听了你的意见才打破了常规,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了,发现(租客)不讲卫生的,马上找居委会帮忙,反正很近

蓬江区江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果真的发生可以告诉我们,我们可以跟进没问题的

(闪白转场)

社区发言人 敬叔:这件事情你们都花了不少心思了

蓬江区江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社区发言人 敬叔:真的做得很不错了!

罗先生与其他居民之间的嫌隙还需要时间去弥合,修好下水道是一时之需,但是共同维护才是细水长流的事。

本期有奖问答的问题就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是否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A可以 B不可以

大家记得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参与普法问答活动。想知道答案?一齐来听听律师的意见。

后导语:感谢江门市司法局对本节目的大力支持,欢迎大家扫描二维码参与普法问答活动,赢取丰厚奖金。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蓬江区江华社区法律顾问 苏叶娉:我国《物权法》有相关规定,整栋楼的公共地方,比如下水道渗水这样的情况,(维修)是需要同一栋楼其他住户(业主)共同承担的,另外(案例)这位业主程序不太对,正常要预先公布工程的预算多少,请什么施工人员,公示出来大家就会心服口服。

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同时律师也提醒,业主将房屋出租后,要对承租者的行为进行适当的约束。

蓬江区江华社区法律顾问 苏叶娉:根据《物权法》相邻权关系,主业将房屋出租,他也有义务监督(租赁者)不要影响其他楼层住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