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 有效提高服务效能水平

近年来,陕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振市场信心的有效抓手,切实推动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取得实效,重点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加强部门协作、推行网上审批、创新监管方式等方式,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水平,推动企业和投资者在工程建设项目上更加便捷、高效、顺畅。为找准问题症结、摸清基本规律、谋实对策建议,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向深入,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督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全省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现状深入调查研究,并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提出针对性思路举措。

3.丝路国际文化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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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改革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出台一系列有关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省紧跟部署,迅速行动,2018年以来,省住建厅(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会同省级部门先后出台50余项配套制度。2018年8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住建、发改、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文物等14个省级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协调组织、具体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项目,推动审批提速。制定《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及《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5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各地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分门别类制定完善统一的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清单,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有效缩短审批时间,基本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2020年,各项改革目标全部达成。截至2022年底,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00个工作日、75个工作日内。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解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不明确、整合不够、耗时较长等问题,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等六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了24条具体的审批改革措施,对改造主体和群众关心的工程招投标、加装电梯等事项都进行了积极回应,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作为专门项目类型纳入全省工程审批平台,实行“套餐式一站办理”,极大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效率。

三是回应群众诉求,简化审批流程。扎实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不断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明确通过“简放并转调”(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转变办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精简审批环节,通过制定并公布本地区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事项清单规范审批事项,通过分类细化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区域评估、联合踏勘、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大大精简,群众负担有效减轻。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明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建市政工程,可不申办施工许可证。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于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并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联合验收等提出了优化措施,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70个工作日压缩至40个工作日。对需办施工许可的小型低风险装饰装修工程,进一步将申报材料精简为6件,对其中3件申报材料实行承诺制,在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施工许可。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规范事项环节。印发《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梳理了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前置条件、审批范围、审批环节,包括是否涉及中介服务、委托专家或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核验、公示公告等。各地陆续向社会公布了经清理整合后的审批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探索创新模式,推广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指导地市积极探索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新模式,对先进典型做法进行梳理总结、复制推广,发挥典型经验在破解改革难题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印发多期简报,统筹指导各地相互借鉴,助力各地破解工程审批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西安市持续提升工程审批服务效能、延安市“六个一”工程审批改革等有关做法,被国务院职转办向全国推广。西安市荣获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办理建筑许可标杆城市,2个案例列入《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延安市有关做法入选国务院职转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00例》。

二、当前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改革动力不足。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部署2020年已完成,后续政策文件未出台。部分单位存在任务完成、思想放松情况,持续推进改革动力不足,甚至有的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服务合同到期,系统处于停用、无人维护状态。各地工程建设项目或审批事项未全部实现在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情况。为抓投资赶工期,“未批先建”问题仍然突出。

二是改革合力没有完全形成。我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市、县(区)均成立了行政审批局,部分地市审批事项职能部门调整,如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在不同市(区)由不同部门办理,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带来不便。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各地市自行建设,省级建立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汇总,这种建设方式存在技术单位多、数据对接难、工作连续性差等问题,如某市工改牵头部门由住建局调整到审批局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需重新建设。

三是一些领域改革难度较大。水、电、气、暖报装接入等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难度仍然较大。非行政许可事项难以定时限要求,且供应商基本是垄断经营大型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动力不足。国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尚未完成,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全国政务服务事项存在名称、编码不统一问题,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存在制约。

三、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的对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是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要持续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一是增强推动工作的持续性稳定性。结合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加强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人员经费保障,督导各地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稳定深入。

二是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逐项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等,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加快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优化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审批事项集成化办理。优化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细化项目类型和具体条件。大力推进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接入,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切实优化报装接入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督导各地及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计划,保障工作经费和技术力量,加快审批系统建设、升级工作,优化完善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确保标准贯彻实施到位。借鉴其他省份经验,采取全省统建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升级改造,解决系统建设单位多、数据共享效率低、建设水平参差不齐、运营维护不稳定、升级调整响应慢等问题,提升全省系统建设运营维护水平。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办理用时。梳理并公开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用时,包括行政许可用时,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现场勘验等用时,明确起止时点、计时规则等,杜绝盲目压缩审批时限,避免通过“体外循环”审批、违规暂停审批计时或变通审批时限计算规则等方式“表面”压减审批时间。